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5-10-29

各心理辅导站:

进一步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级网络”工作体系中的作用,激发心理委员工作积极性,学工部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十二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所有在职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守校纪校规,乐于助人,于奉献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相关培训教育和考核等活动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近一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5.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心理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对同学的心理困惑,能给予必要的心理抚慰和疏导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评选方法

1学生报名

班级心理委员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学院心理辅导站报名。

2.学院推荐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根据心理委员自荐资料、平时表现和师生评价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推选1名心理委员参加学校评选,并于1120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申报表》电子稿及支撑材料发至邮箱54098337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十佳心理委员推荐”。申报表纸质稿交至综合楼1246。

3.学校评选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业评审,评选出十佳心理委员。

、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结果,授予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或者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十佳心理委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