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心理辅导站:
为进一步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体系中的作用,激发心理委员工作积极性,学工部和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十二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所有在职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守校纪校规,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相关培训、教育和考核等活动。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近一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5.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心理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对同学的心理困惑,能给予必要的心理抚慰和疏导;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三、评选方法
1.学生报名
各班级心理委员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学院心理辅导站报名。
2.学院推荐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根据心理委员自荐资料、平时表现和师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推选1名心理委员参加学校评选,并于11月20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申报表》电子稿及支撑材料发至邮箱54098337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十佳心理委员推荐”。申报表纸质稿交至综合楼1246。
3.学校评选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业评审,评选出十佳心理委员。
四、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结果,授予“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或者“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