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义心理史学中的民众与权贵

时间:2018-12-29

    作为行为主义心理史学的代表理论,可以看出阿谢尔三个理论沿袭了华生的“刺激-反应”公式,这个公式强调主体的行为动机和行为驱动力主要来源于外部,外界的各种因素,如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状况、文化及意识形态、个人人际交往情况等,均构成外部对个体的刺激,成为影响其做出相应反应,根据外部刺激所带来的有意识或无意识反应来行动。阿谢尔将这一概念引入史学,并进行深入分析。和三个理论均强调外部因素对个体选择结果的影响,外界有意或无意形成的舆论攻势、社会关系压力、社会精神压力等都会影响个体对选择的判断,在这一方面与精神分析学说形成了鲜明对比。精神分析心理史学对于内心、自我主观意识的作用十分肯定,并将其奉为影响个人判断和选择的绝对因素,而行为主义心理史学则跳脱出主观的局限,以更加客观而全面的视角解释历史进程,考量的因素和分析的手法更加综合,在分析影响历史进程的因素方面,角度更加多元化,且将心理学与历史学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融合。此外,相比于精神分析学派,哈维·阿谢尔的这种理论具有明显实证上的优势,这些均可通过某些试验来进行验证,而且他在自己的相关文章中对这些试验进行了记录和说明。但作为“刺激-反应”公式所衍生出的理论也必然存在着此公式无法克服的缺陷,或者说是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的普遍缺陷。

    首先,他忽视了民众与权贵之间的层次区分(我这里所说的权贵是指掌握社会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主导权的全体,有表面的也有潜在的)。民众与权贵分属于社会结构中的不同层次,哈维·阿谢尔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民众的心理倾向上,而没有充分考虑到权贵作为社会部分权利的掌握者,他们服从权威并不是无条件的。例如在政党之争之中,没有哪个党派会心甘情愿地服从另一派别的领导;宗教领域中更是如此,如早期基督教关于“三位一体”教义的争端,伊斯兰教一直延续至今的什叶派与逊尼派的争端,关于圣城耶路撒冷的三教(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争端等。种种现象或历史事件表明,大多数情况下,对某一观点或立场持不同见解的多方,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自然倾向于服从另一方,对于这些掌握话语权的主体来说,权威是与利益划等号的,占有权威即是占有更多的利益,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次,即使在民众中也并不是所有个体都会跟随这种自然倾向,忽视人的情感和动机等主观因素和对人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外部环境因素。民众是一个宏大的概念,其中包括了数以万计的个人,而人作为历史的主体,其行为是不可控的,内部、外部、主观、客观因素的不同组合会导致不同的行为,所以阿谢尔论点中的民众,其行为很难一致。举例来说,法国大革命缘起于人民的觉醒和反抗,即是一部分人民“自然倾向”于服从旧的专制主义统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部分先进分子开始觉醒,随后迅速在全法国社会中传播,“而在它被迫进行斗争时,它既未能量力而行,也未能在取得胜利时适可而止。内部的反抗,导致了人民大众的最高主权。”[3]在反抗的过程中,这部分人依然将自己的立场视为权威,潜藏于思想之下的就是利益观,开始逐渐有了利益的概念。所以即使在民众中,某些情况下,权威与否也代表着利益的划分,要视不同社会现实情况来做具体分析。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发现,精神分析心理史学和非精神分析心理史学分别强调历史解释的主观和客观因素,且都有绝对化的倾向。而任何事物、任何主体或个人的行为及其动力都是在多种因素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不是单一因素作用下的结果。所以无论是心理学还是历史学,包括二者交叉的学术研究领域,分析问题时我们都要从辩证、多元的视角着手,方可得到相对客观切实的结论。故而在心理史学研究领域,将这二者从一主一客的角度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则会更加有利于历史学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