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理论由弗洛伊德所创立。它内容庞杂,包括潜意识理论、人格理论、性欲理论及精神防御理论等方面。其理论要点综述如下:
1.人的心理活动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又称无意识)三个部分。其中意识指人能够知觉的心理活动,前意识指人平时感觉不到,却可以经过努力回忆和集中精力而感觉到的心理活动,潜意识指人感觉不到,却没有被清除而是被压抑了的心理活动。弗格伊德认为,许多心理障碍的形成,是由于那些被压抑在个人潜意识当中的本能欲望或意念没有得到释放的结果。
2.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本我”是个人原始、本能的冲动,如食欲、性欲、攻击欲、自我保护被等。它依照“快乐原则”行事。“自我”是个人在与环境接触中由“本我”衍生而来的。它依照“现实原则”行事,并调节“本我”的冲动,采取社会所允许的方式行事。“超我”是道德化的自我。它依照“理想原则”行事,是人格的最高层次,也是良知与负疚感形成的基础。弗洛伊德认为,“本我”、“自我”、“超我” 之间的矛盾冲突及协调构成了人格的基础。人欲维持心理健康,就必须协调好三者的关系。
3、人在维护自我的心理平衡和健康时,常对生活中的烦恼和精神痛苦采取某种自圆其说或自欺欺人等认识方法,以求心灵的自慰。弗洛伊德将这些认识方法称作“心理防卫机制”,通常包括解脱、补偿、合理化、投射、转移、升华及理想化等方式。弗洛伊德认为,这些心理防卫活动多是无意识的,它们对人体的心理健康可起积极作用,也可起消极作用。
4、为使人们领悟其心理障碍的根源,人们需要接受精神分析的治疗,通过移情关系的建立来重塑人格。在这当中,心理分析师通常使用解析、自由联想、催眠、释梦等技巧来疏解思考“本我”与“超我”的冲突,减轻“自我”的压力,更好地面对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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